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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规定
    答:2004年5月1日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实施以前,禁止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。考虑到进入新世纪我国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,以及个人拥有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,群众自驾出行越来越多,很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都要出行,特别是自驾游等中长途出行,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实施以后,不再限制驾驶人实习期上高速公路行驶。

    但从驾驶人实习期在高速公路驾车发生的事故看,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、经验不足引发的,123号令借鉴了国外的做法,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,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。

    其中,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,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。不过,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,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