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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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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

科目三考试内容:

 

上车准备;起步;直线行驶;加减挡位操作;变更车道;靠边停车;直行通过路口;路口左转弯;路口右转弯;通过人行横道线;通过学校区域;通过公共汽车站;会车;超车;调头;夜间行驶。满分100分,90分及格。

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:

一、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评判为不合格:

1.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;

2.遮挡、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;

3.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;

4.不能正确使用灯光、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;

5.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;

6.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;

7.单手控制转向盘时,不能有效、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;

8.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,方向晃动,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;

9.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、速度的;

10.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,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;

11.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;

12.行驶中空挡滑行的;

13.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;

14.违反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影响交通安全的;

15.不按交通信号灯、标志、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;

16.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;

17.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;

18.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;

19.争道抢行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;

20.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;

21.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;

22.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、非机动车时,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;

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,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的;

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、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;

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;

26制动、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;

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、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;

28因观察、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;

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。

二、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10分:

1.驾驶姿势不正确的;

2.起步时车辆后溜,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;

3.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;

4.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,不能及时纠正的;

5.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;

6.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停车前,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;

7.转弯时,转、回方向过早、过晚,或者转向角度过大、过小的;

8.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;

9.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;

10.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;

11.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;

12.制动不平顺的;

13.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,不按规定让行的。

三、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:

1.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,不合格;

2.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。

四、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:

1.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,不合格;

2.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,不合格;

3.起步前,未观察内、外后视镜,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
4.启动发动机时,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(驻车挡)的,不合格;

5.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未及时纠正的,不合格;

6.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但能及时纠正的,扣10分;

7.发动机启动后,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,扣10分;

8.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,扣5分;

9.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,扣5分;

10.起步时,加速踏板控制不当,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,扣5分;

11.启动发动机前,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、后视镜、仪表的,扣5分。

五、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:

1.方向控制不稳,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,不合格;

2.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不合格;

3.不适时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,扣10分;

4.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,扣10分。

六、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:

1.未按指令平稳加、减挡的,不合格;

2.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,扣10分。

七、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:

1.变更车道前,未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
2.变更车道时,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。

八、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:

1.停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
2.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,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,不合格;

3.停车后,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,不合格;

4.停车后,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

5.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,不合格;

6.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,扣10分;

7.停车后,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,扣10分;

8.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,扣10分;

9.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,扣5分。

九、直行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:

1.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,不合格;

2.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转弯通过路口时,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